林文井获“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个人”称号
本报讯(朱珊珊)近日,在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,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文井荣获“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个人”荣誉称号,是全省唯一受到表彰的个人,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者。 林文井同志于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、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连续两届先后在西藏朗县检察院、西藏林芝地区检察分院从事援藏工作。在西藏工作期间,他恪尽职守,认真履职,开拓创新,严格执法,为推动汉藏民族团结、推动西藏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出色完成援藏工作任务。闽南日报2010.7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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